一、消防工作的定義、方針
消防工作是預防和撲滅火災工作的總稱。
我國消防工作實施“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是人們多年來與火災做斗爭的實踐總結,并載入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中。
二、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
1、是否制定了符合本單位、本崗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以及執行落實情況
2、是否制定了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3、是否建立了每日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4、是否建立了義務消防隊,人員經過消防培訓,定期演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責任是否明確,是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
2、是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3、是否建立了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防火檔案,對防火檔案是否及時進行補充和完善。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被檢查單位的建筑物或者場所在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是否依法辦理了有關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
2、管理單位與使用、承包、租賃等單位(或個體商戶)是否訂立合同(或協議),是否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
3、管理單位與使用、承包、租賃等單位(或個體商戶)是否履行各自的職能。
(四)消防設施管理
1、消防水泵是否運轉正常。
2、室內外消火栓是否完好,供水是否正常。
3、應放空的供水管網是否完全放空、是否有積水現象。
4、消防水罐水量是否充足、消防沙配備是否齊全有效。
5、各種噴頭是否完好。
6、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情況。
7、消防設施清潔,無跑、冒、滴、漏。
8、報警系統是否完好、正常。
9、防、排煙系統是否完好、正常。
10、其它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合格。
(五)現場消防管理
1、工作現場、崗位有無火災隱患、違章動火作業。
2、安全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3、崗位人員是否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及預防措施,并且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4、用電設備接地正確,接地電阻符合標準,測量有記錄。
5、消防器材配備到位,定期檢查。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保管、貯存及防火措施。
7、電線、插座、開關、閘刀等正確安裝、固定、絕緣 。
8、有漏電過載保護開關,無亂拉亂接線路、不超負荷用電。
9、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