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防法》和《物質燃燒學》在總結國內火災事故經驗和吸取教訓的基礎上,本人根據多年消防工作積累,編輯整理了社區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當中容易引發火災的行為,提示大家注意防范和借鑒。
一、室內方面:
(一)不要在臥室內吸煙或隨意丟棄、處置煙頭,避免煙頭引燃可燃物發生火災;
(二)不要亂接亂拉電器、電線,防止電器自身溫度引燃可燃物或電器、導線漏電、短路、接觸不良引燃可燃物發生火災;
(三)不要隨意敞開門窗,防止室外飛火進入室內,特別是居室窗戶更不要隨意敞開防止室外的煙花爆竹等飛火進入室內,引發火災;
(四)不要隨意離開正在加工食品的爐灶,避免爐灶無人看守時,鍋被燒干導致鍋內食品起火或沸水把爐火覆滅導致燃氣充斥廚房后發生燃氣爆炸火災,這種火災破壞力強危害大;
(五) 不要隨意離開燃著的蠟燭、蚊香或香燭,防止無人看守的火燭引燃貼鄰的可燃物起火;
(六)不要忘記關閉閑置的電視機、電熱器等家用電器設備的電源,防止長時間無人看守的電視機、電熱器等家用電器設備,由于自身的溫度引燃附近可燃物引發火災或自身故障引發火災;
(七)不要忘記平時關閉燃氣爐灶的閘閥。
二、室外方面:
(一)不要在自家室外陽臺處安裝或懸掛食品儲藏筐,防止由于食品筐內物品著火蔓延至室內引發火災;
(二)不要在樓道內存放電動自行車或給車充電,一是避免阻塞疏散通道、二是電動自行車充電發生火災事故,在我國已經屢見不鮮了;
(三)不要在樓道內存放物品,防止引發火災或影響疏散;
(四)不要在樓道內或陽臺上燃放煙花爆竹,防止引發火災,這種行為引發火災在我國以往每年都會發生;
(五)不要給北方冬季室外停放的車輛蓋車衣,防止車衣著火引燃車輛。 |